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安徽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王中胜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8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王中胜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期间,王中胜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王中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中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 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不属于 王中胜委托给南方银谷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2、王中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本次减持前后王中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世宁、杨新子、南方银谷尊龙凯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合并持股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王中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王中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股份减持承诺。
3、王中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中胜本次减持未违反《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中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王中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中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中胜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